[摘要] 12月29日,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全省检察机关2015年度工作创新成果评选结果,河口区检察院报送的《运用物联网技术 倒逼涉案物品管理规范化》评定为二等奖。
12月29日,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全省检察机关2015年度工作创新成果评选结果,河口区检察院报送的《运用物联网技术 倒逼涉案物品管理规范化》评定为二等奖。
传统涉案物品管理只有纸质清单,处置过程无轨迹记录,无法杜绝处置的随意性。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扣押、未及时返还等情况时有发生,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为进一步规范涉案物品管理,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,河口区院研发了涉案物品管理系统,利用物联网技术对涉案物品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无缝管理,全市检察机关予以推广应用。
在涉案物品封装时粘贴RFID标签,存储涉案物品的来源、特征、属性等基本信息,利用多个射频摄像机,与检察局域网结合组成一个信息网络,实时感应涉案物品流转中电子标签位移情况,并自动进行拍照、录像和信息记录,将数据及时上传至管理平台,涉案物品从提取、扣押、保管、调用到移送出库都始终携带唯一的“身份证明”,形成移动轨迹。案管部门利用该平台进行流转过程的溯源追踪,实现对涉案物品的实时跟踪、定位监控和远程调用。
案管部门将涉案物品来源、特征、属性等基本信息录入统一业务系统,再导出电子表格至涉案物品管理系统,实现两个系统的连接。并利用写卡器将物品资料写入电子标签芯片,完成登记。当涉案物品调用或出库时,射频摄像机便以非接触方式对电子标签进行扫描识别,如果物品未完成系统出库或调用网络审批,电子监控系统会进行每秒钟高达六次的高频拍照并启动警报,增强了物品保管安全性。
加强制度保障,打造日常管理“安全网”。制定《涉案财物监督管理规定》、《涉案财物信息公开查询工作实施细则》,将监管各个环节的责任明确到人,保障涉案物品管理无缝隙。同时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和物联网技术,对涉案物品进行全方位监管,逐渐把规范要求的软约束变成了网络运行的硬制约,有力提高了规范化管理水平。
利用物联网技术对涉案物品流动轨迹进行不间断记录,涉案物品监管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,让监督真正“动”起来,保证涉案物品真正随案“走”起来,促进了涉案款物的规范化、精细化管理,保证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。同时通过涉案物品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同步导入案管大厅触摸查询屏,实现当事人的窗口查询。在门户网站建立涉案财物查询平台,通过验证身份和接收查询码的方式,查询人可在网上即时查询,做到了涉案物品管理信息公开透明,保障了群众知情权、监督权。
自2014年运行以来,已将2300余件涉案物品入网管理,无一案件当事人对涉案物品管理、处置提出异议,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。省内外30余个检察院来参观交流,《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涉案物品应用》研究课题获高检院立项。
今后工作中,河口区检察院将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,进一步完善涉案物品管理系统,简化操作流程,以系统的虚拟流转代替原有的实际操作,充分发挥物联网技术在涉案物品管理中的作用,同时探索与公安、法院联网,搭建涉案物品管理统一平台,形成刑事诉讼涉案物品完整诉讼流程的监管网络,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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